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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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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7 08:5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须知

各位同学:
学校按学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这是学校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前提和基础。烦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以便学校及时掌握你的情况和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你所填写和提交的个人信息将得到保护。

一、申请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在校学生(本科、专科和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1、登陆学校主页“师生综合服务门户”(http://my.sues.edu.cn),进入“信息服务→个人信息→界面”,全面完善及更新个人信息;
2、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收入证明》,并附上其他证明材料,于8月1日(新生9月1日)起登陆“师生综合服务门户”在线提交困难认定申请(http://my.sues.edu.cn→资助服务→困难生资格申请→困难生认定申请),并在9月14日(新生9月21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学院辅导员,不提交或申请材料信息不全,将不予审核。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学前为农村户籍的学生此表需经乡、镇一级民政机构盖章确认,入学前城镇户籍的学生需经街道一级民政机构盖章确认,村(居委会)级组织、企业等公章无效,并且民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经办人信息必须填写完全、正确;
2、《收入证明》,由就业单位、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予以证明,材料中单位名称、经办人信息、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完整、正确;
3、户籍证明,《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所列家庭成员必须提供对应的户口簿复印件,属于集体户口的家庭成员必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提交时须在有效期内);
4、其他需提交的材料:家庭低保证明,患重病家庭成员医疗诊断书、出院小结及自费费用清单,残疾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点击“阅读原文”打开附件:认定申请表及收入证明(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4日

备注:
“师生综合服务门户”
(http://my.sues.edu.cn)
登陆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编辑/黄优嘉
责任编辑/倪梓耀
源/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官方微信订阅号/suesglxyx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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