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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 暨2018年“创青春”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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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5 08:4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第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
暨2018年“创青春”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院、部及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就业创业教育,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发现、培育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帮助更多学生通过创新创业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赛事种类及参赛资格
2018年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和创业实践挑战赛三个赛事项目。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凡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赛。
创业实践挑战赛: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时间截至2018年7月1日)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
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学院。

2
项目申报
1、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  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初赛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2、 公益创业赛
(1)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  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3、创业实践挑战赛
(1)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范围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初赛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
奖励机制
1.  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参赛项目和团队进行初赛、复赛、决赛三轮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名单。
2.  大赛将设若干奖项。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奖励在大赛中成绩突出、组织高效的学院,并颁发证书。对于培养项目中发展良好的并符合“创青春”或者同等级别创业赛事的项目,将推送市赛选拔环节。

4
日程安排
1. 作品申报阶段
时间:2018年1月初至2018年3月11日
内容:各参赛团队填写项目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院科创中心或相关负责部门,由学院统一上交到校团委学生会科技创新中心参与评审。
2. 初赛网评阶段
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9日
3. 创客训练营
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3月25日
4. 复赛作品收集
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4日
5. 复赛闭门答辩阶段
时间: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6日
6. 决赛路演展示及公开答辩
时间:2018年4月27日

注意
事项
1
上交项目材料不予返还,参赛者务必自己保留原稿
2
参赛各项材料及学院参赛作品汇总表必须在截止日期前由各学院统一交至校团委;原则上不受理逾期上交的作品(作品收集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11日)
3
递交地点:师生活动中心A312校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4
递交时间:周一至周五
             下午18:00-21:00
5
参赛作品一律要求原创,一经发现抄袭,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同时追究责任。广大师生可对本次大赛进行监督,并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投诉


联系人:杨琳
联系电话:15221838719



编辑:郑未鋆
责任编辑:孙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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